乌鲁木齐市建委500用户标准版企业邮箱签约
发布时间:2022-06-18 15:19:00 作者:华夏云邮 浏览:3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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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是在原市革命委员会城建处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1975年7月10日,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将市属各处改为局,并撤销城建处,成立城市建设委员会。同年7月24日正式决定成立城市建设委员会,该委员会与城建局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为了协调自治区、兵团及市属各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关系,1973年10月11日,市委党委决定又设立了由计划委员会、城市建设局、财政局、物价局、建设银行、规划设计管理处、天山区、沙依巴克区和自治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局、兵团建工师等单位的领导参加的乌鲁木齐城市建设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虚设机构,下设办公室,暂定编5名。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1974年11月6日市革委会确定将城市建设委员会同城市建设局分开,重新组建。
1979年4月经市革委会第五次办公会议研究,对城市建设委员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设综合处、施工处、城建处、建材处、统建办公室、办公室等机构,人员由15人增至45人,1979年7月,市委批准成立是建委党组。1979年8月,市革委会第十三次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将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改为乌鲁木齐市基本建设委员会。
为适应城市体制改革,加强城市建设事业的领导和管理,在全市机构调整中,1984年1月16日,市委、市政府决定;改市基本建设委员会为城乡建设委员会,把城镇规划及农村住宅建设划归城乡建设委员会统管,建委机关设政治处、办公室、综合处、城建处、抗震办、科教处、公用事业处。
1997年12月根据《乌鲁木齐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建设委员会。1998年11月市政府批准的《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内设10个行政处室,建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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